问教丨发展留学生教育必须强化质量意识,杜绝国际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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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理事长

据教育部网站6月10日发布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为维护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是,高校要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自2021年起,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这一规定也适合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形。

出台以上补充规定,是有明确指向的,即进一步治理“本土留学”。所谓“本土留学”,就是通过移民方式,加入外国籍,获得外国护照,但本人一直在国内学习生活,却以国际生(留学生)身份申请进入我国高校。此前,曾发生有中国学生,以移民方式搞到外国护照,但从来没到国外学习、生活,就以国际生身份申请进国内名校的丑闻,引起舆论哗然。这实际是利用我国高校招生国际生的不同方式、标准进行运作,既影响留学生事业发展,又破坏教育公平。

早在2009年,教育部就曾出台有关补充规定,提出来华留学生申请高校要有外国护照4年、在国外实际居住生活2年以上,这次进一步出台补充规定,只是明确出生在国外,出生之后就有外国籍的学生,也需要在最近4年内有2年国外生活时间。这可以堵住“本土留学”的漏洞,那些拥有外国护照,却从来没有外国学习、生活经历的学生,就不可能再以国际生身份申请我国高校了。但是,这还不能完全挡住“国际高考移民”。针对“4+2”要求,早已有机构把这作为“商机”,加以运作,提供办理移民、海外就读、国内高校申请一条龙服务。而新的补偿规定,会增加到国外补上两年居住、学习时间的需求。也就是说,要走通“国际高考移民”这条路还是可以的,只是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花更多的钱,而对于想运作这条路者,钱并不是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反思“国际高考移民”为何会存在了。我国部分高校在发展留学生事业时,并没有坚持质量标准,加之在国际高等教育市场中,我国高校还缺乏竞争力,因此,这就让少数通过统一高考无法考进这些名校、且家庭经济情况不错的学生,看到了“曲线”进这些名校的可行路径:只要变成外国人,就可以以更低的条件,进入名校。而且,进入学校之后,学校的培养要求并不严,不出意外,会顺利获得文凭。只要拿到这纸文凭,在强调学历的“学历社会”环境中,就可行走江湖了。

“低门槛”、“宽进宽出”、“学历社会”,这就是产生“国际高考移民”的关键因素。要根本治理“国际高考移民”,首先需要提高学校的招生标准,应宁缺毋滥。近年来,北大清华等校在推进国际生招生改革,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通行做法,实行申请—审核制,而对于这一改革,国内舆论质疑颇多,认为是进一步降低招生标准。申请—审核制的招生标准高不高,关键在于申请者的情况,如果申请者多且优秀,如哈佛、耶鲁、斯坦福、麻省,那招生标准是很高的,而如果申请者不多,且并不那么优秀,学校还要招够,那招生标准就不会高。国内高校要提高招收国际生的标准,需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从严进行材料审核。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我国成为第三大留学生输入国之后,发展留学生教育,必须强调质量。

其次,在培养时,必须实行“严出”培养模式,至少实行和国内学生一样的培养标准。客观而言,我国高校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把关,本就不太严,对国际生的要求,还要更低一些。这是不利于提高学校办学的国际竞争力的。真正优秀的学生,在选择教育时,看重的不是获得一纸文凭,而是所获得的教育是否货真价实,是否有助于更好就业和发展。我国高校必须对国际生一视同仁,实行一样的学业质量标准,同时,要对所有学生都从严要求,严把培养过程关、毕业关,才能杜绝混文凭现象,形成学校的品牌和声誉。不能让给“本土留学”、“国际高考移民”败坏学校的国际形象。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腾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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